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法规定的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建设正有序推进,有望按期完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在发布会上说,国家药监局正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建设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监管平台,并督促和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好企业的疫苗电子追溯系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是疫苗管理法的一个创新之举。建成后,相当于每一个疫苗都有一个“身份证”,只要一查,就知道它的“前世今生”。它在哪个企业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没有质量缺陷、流通和运输中有没有问题等都能一览无余。这不仅能“擦亮”消费者的眼睛,还可提升监管效能。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陆续发布了药品包括疫苗追溯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袁林说,建设好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最终是要尽快实现疫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疫苗管理法还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了解到,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加强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疫苗电子追溯功能,实现接种全流程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