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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软着陆” 电动自行车技术有了“硬指标”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27:42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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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旧国标,新国标的“全部技术内容”都变成了强制性的硬指标,各项安全指标不再是“选择题”,这也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从生产根源上杜绝了“超标合格车”的存在。

  由于轻便、环保、价格便宜等优点,很多人的日常出行都依赖电动自行车;但是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经常快速地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上“蹿来蹿去”,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也给交通管理带来困难。

  经过近一年的过渡期,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与之前实施的标准有何不同,这将给消费者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安全隐患多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第一大国,去年10月份发布的《中国电动车节能白皮书》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2.8亿辆。

  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相关交通事故的绝对数在上升,加上一些驾驶者存在安全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等现象,给交通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掐着点上班、送孩子上学、送外卖等,很多电动车的骑行速度都比较快,加上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法规学习,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见缝就钻,经常变道,并且没有打信号灯的习惯。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我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引发火灾数目等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新国标的出台,以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为原则,并将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这既有利于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效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天任说。

  硬性指标落地 杜绝“超标合格车”

  即将实施的新国标与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旧国标”)相比,有何不同?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说,相比旧国标,新国标的一大特点就是以往的各项安全指标将不再是“选择题”。在旧国标中,标准细则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出厂车辆否决项目必须全部达标,但重要项目达标仅需满足15项及以上、一般项目达标满足9项及以上即可,这就给厂商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也造成了产品检验合格却是“超标车”的尴尬局面。

  而新国标的“全部技术内容”都变成了强制性的硬指标,各项安全指标不再是“选择题”,这也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从生产根源上杜绝了“超标合格车”的存在。

  张天任表示,新国标的另一大特点是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超标车”将不能再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的权限。

  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由旧国标的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当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含电池)从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从数据看,新国标中速度、重量、功率等几项指标似乎都在上调,但在生产厂商和使用者眼中,实际是在降速和减重。据工信部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比例近七成。通过改装,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可达50公里/小时;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公斤,这些产品在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

  郭建荣说,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定位及轻量化发展的趋势,将降低对非机动车道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确保所有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此外,新国标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无线电骚扰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当前由于充电过载、短路或发热、不同品牌充电器混用从而引发火灾事故起到有效遏制作用。

  延长企业过渡期 促行业转型升级

  “国家发布新国标,主要是为便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不是限制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张天任说,但是企业按照新国标设计、研发和生产电动自行车,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周期。如果马上就对现有电动自行车严格执行新国标,企业缺乏产业转型升级的时间和机会,可能会加重成本负担,导致电动自行车产业生存发展更加艰难。

  因此,在今年两会上,张天任带来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适度延长过渡期的建议”。

  目前,浙江、江苏、河南、广西、山西等多个城市对现有电动车设置3—7年不等的过渡期,通过备案或上牌,允许现有电动车继续销售和使用。张天任说,即使老百姓骑上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正常时速从50公里一下子降到25公里,也大幅增加了出行的时间成本,打破原有的出行规律。因此,在坚决执行新国标的同时,建议各省平衡各方诉求,因地制宜制定政策,适度延长现有电动车过渡期,为行业转型升级留足时间,更好满足公众接受的心理预期,确保平稳过渡。

  “不能把管理问题,集中归结于一个国家标准。”张天任建议,还可以通过备案或上牌,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给电动车上保险,对行驶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增加培训力度;对行驶不文明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记分,并与工作单位考核、银行征信系统等挂钩,让安全、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成为使用者的自觉行动。

  相关链接

  三部门发文加强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监督

  为推进新国标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意见》要求,各省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新国标实施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国标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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