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网站首页>国内 正文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后为患者减负超过75%

发布时间: 2019-02-06 09:10:32 来源: ​人民号-经济日报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印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紧部署落实,目前各地谈判药品采购、报销政策落地情况进展顺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除2018年新上市的4种药品(阿扎胞苷、安罗替尼、塞瑞替尼、伊沙佐米)无对比数据外,其余13种药品采购量约为156万(粒/片/支),比2017年同时段(61万粒/片/支)增加155.4%,即国家谈判后全国用药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说明有大量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全国各省市上报数据显示,自政策落地以来报销人次和金额普遍增加,但呈现不平衡的态势。报销人次和报销金额最多的5个省市为浙江、广东、上海、北京、江苏,其中浙江省报销患者达到6700余人次,报销金额达到3770余万元。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国产创新药安罗替尼为例,自政策执行以来已采购21.3万粒,采购总金额1.035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8470余万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费用负担整体降低80.8%。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跟进17号文落实情况,加强督导,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实惠。

  (经济日报原题《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后落地执行进展顺利为患者减负超过75%》责编:李苑)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