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记者 刘垠)记者23日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共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1446项。
据悉,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有45项,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8项(通用项目7项,专用项目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34项(通用项目30项,专用项目4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69项、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40项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763项予以受理,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公布(专用项目通过适当途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据介绍,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提出者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