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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女子伙同女儿盗1000多元衣服 警察:暂不拘留

发布时间: 2017-09-21 10:40:31 来源: 环球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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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店铺潘老板像往常一样清点衣服时,发现少了一件女装。潘老板打开店内的监控,发现有一对母女形迹可疑,马上报警。采荷派出所民警根据监控,找到了这对仍在逛街的母女。在民警的要求下,女儿打开了黑色挎包,里面有两件女装,经潘老板确认,其中一件正是他店内丢失的女装。

  经询问得知,母亲宴某52岁,女儿张某26岁,来自辽宁,做服装生意的。上午11点多,母女来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进货,宴某看上了一件衣服,可最近手头比较拮据,犹豫一会儿后,宴某趁店铺老板不注意把衣服迅速塞进包里。尝到了甜头的宴某打算继续偷窃,这时张某提出由自己来偷母亲打掩护,之后,母女又得手了第二次,在第三次得手后被民警抓获。经统计,母女偷窃的三件衣服价值共1000多元。

  母女在采荷派出所接受审问时,宴某突然口吐鲜血,狂咳不止。张某告诉民警,母亲已经是肺癌晚期了,经常会咯血。

  民警经过调查,确认宴某真是肺癌晚期,其丈夫有严重的心脏病,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因认错态度较好,民警考虑到偷窃物品的价值较小,情节轻微,母女系首犯无前科,若拘留,母亲的病情无人照料,决定对母女暂不拘留。

  ●律师说法

  法不容情法可融情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树杨认为,执法要坚持原则不动摇,这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基础,但对待一些特殊人群,如孕妇、老人、重病患者等,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考虑到宴某和张某认错态度较好,物品价值数额未达到盗窃标准,且宴某身患重疾,民警做出暂不拘留的决定体现了“法可融情”。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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